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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的福州籍移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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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1-18 10:20:00 浏览次数:606
来源:福州市档案局(馆) | | |
台湾的福州籍移民
■林国清林荫予
台湾是一个移民的社会,除闽南人外,最多的就是福州人。据1972年对考古发掘台南“左镇人”的考察,属于古代闽地“百越人”的移民,距今约两万年到三万年。但大规模的移民,始于明朝末年的崇祯年间。其时,有福建“海盗”郑芝龙摈弃荷兰人,招兵买马,在台湾建立郑氏统治政权,成为当时海上最大的武装集团,威胁明朝政府。崇祯元年(1628年),朝廷派福建巡抚熊文灿对郑芝龙招抚。于是郑芝龙在“苟得一爵相加,当为朝廷效死力,东南半壁可高枕矣”的思想指导下,率部归附,任“五虎游击将军”,离开台湾,坐镇福州和厦门,负责福建沿海的治安。但他对台湾十分熟悉,而且仍然怀着深深的感情。
之后的连续几年,福建大旱,禾苗无收,人民难赖以为生。郑芝龙出于浓重的乡情,组织两万多人的闽南和福州灾民,用海船运到台湾去垦荒定居,以避灾年。福建巡抚熊文灿也十分支持福建灾民移民到台湾去,给予许多优惠,如每人给3两银子,每3人供一头牛等。
第二批移民到台湾去的福州人是在清顺治十三年(1656年)。是年六月,清政府颁发《禁海令》,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,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;违禁者不论官民,俱行正法,货物充公;违令者之财产奖给告发之人;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察或不追缉,从重治罪;保甲不告发的,即行处死;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,处处严防,不许片帆入海;如有从海上登岸者,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,督抚议罪。福州马尾闽安镇以下人民原多以出海捕鱼为生,被断了生路,只得投靠郑成功。第二年九月八日,清军李率泰进攻罗星塔和闽安镇。郑成功部将陈斌筑城坚守,至十日,终寡不敌众而失败。陈斌被杀,其余被诈称:“按册内花名领赏,五人一队,从东辕门入,由西辕门出,即收其器械,枭首有千余人。”未被害者不敢再留福州,即随郑成功撤退到厦门,收复台湾后,郑成功实行“屯田政策”,令数万军眷随军赴各地大量垦荒,其中多在台湾南部和西部的彰化、云林、新竹一带,促进台湾经济的迅速发展。
随着《禁海令》,清政府又颁布更为严厉的《迁界令》:福建、广东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河北六省沿海及各岛屿的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,居民官兵全部迁移到界线以内,在沿海一带形成一个无人区;沿海滨向内若干里界线又各地官兵划出,并严令军民人等不得私出境外,违者处斩。同时在“界线”处开挖两丈余深、两丈余宽的壕沟;临沟筑四尺余厚、八尺余高的城墙;每五里设一个炮台、两个烟墩,并屯兵驻守。“迁界”以3日为限;3日之外,强行驱赶。清初有署名“海外散人”的《榕城纪闻》写:“朝廷命令一下,大火烧了两个月,惨不可言。”面对着惨酷的铁血政策,新到台湾去的福州移民,没有了原来在福州的家园,开弓没有回头箭,也就安心地在台湾繁衍生息了。
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八月,施琅率福建水师攻入鹿耳门,收复台湾。康熙大为高兴,十月,下令开放海禁,并谕令大学士:以前因海寇未平,故令迁界,今海外平定,台湾澎湖已设立官兵驻守,沿海各省所定之海禁令,应尽行停止。台湾设“府”,归福建布政司。于是福州与台湾之间的商旅政要往来频繁。据《台湾姓氏探源》载,福州“镜江宋氏”便是这个时候到台北的。“镜江”,即福州闽侯县南屿镇江口村,全村清一色的“宋氏”,以织布为业。所织的布称“土布”,以后又称“爱国布”。“宋氏”三五成群到台湾去推销“土布”,都住在台北的“赋梅堂”祠堂里。现在有“宋氏”乡亲四百多户、两千多人。
清光绪十三年(1887年),台湾建省。光绪二十一年(1895年),日本侵占台湾,到民国34年(1945年)台湾才光复。台湾光复后,第四批的福州人因商因政或其他的原因,大量涌向台湾,直到1949年福州解放前夕,也还有大量的福州人滞留或是随着国民党政权撤退到台湾。据统计,就以“镜江宋氏”来说,1946年到台湾的有一百多人,1947、1948两年,每年去台湾的都多达三百多人。成为现代还保留最浓厚福州感情的福州籍台湾同胞。
来源福州晚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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